2005年8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错交一个坏朋友 贪手拿了七十万
周瑞南 耿丹樱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中国人讲了上千年的古训。近日,因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的嘉兴市某银行临柜女出纳陈雄莺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臭味相投
    2004年10月,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陈雄莺经人介绍认识了马剑飞。马剑飞今年35岁,嘉兴市人,虽然只有初中文化,却给人一种精明能干的印象,经过酒精的催化,他更是高谈阔论,让人觉得无所不能。陈雄莺哪里知道,眼前这个能说会道的人,竟是一个刚被解除劳动教养的无业赌徒。陈雄莺很快与马剑飞打得火热,热线联络不断,心事尽相倾诉,两人谈的最多的是如何赚钱。
  公款放贷
    2004年12月,陈雄莺因债务到期,找到马剑飞,要求马帮助借钱还债,马即授意陈从银行挪用公款到赌博场所放高利贷赚钱。陈听了顿觉眼睛一亮,虽担心事发触犯法律,但侥幸心理和对于赚钱的渴望终于战胜理智,她决定冒险一试。
    12月11日下午,陈从自己保管的营业款中截留、挪用20万元。当晚,陈雄莺与马剑飞等人携款到苏州一地下赌场赌博,准备由马剑飞等人赌博,她收取高利贷利息。在未决出输赢的情况下,12日凌晨两人回嘉兴。
  12日马剑飞提出再去苏州赌博,陈雄莺同意由他带走这笔20万元公款,并与他约定当天下午5时前还款。
  落入骗局
  马剑飞带走20万元去苏州后,陈雄莺上班时一直心神不宁。当日中午马剑飞携款回家后,将9万元交给其父,2.7万元给朋友沈某及父,4900元为自己赎回典当物品,3万余元购钻戒等物。下午4时,在去苏州的高速公路上,马授意表弟用公用电话对陈雄莺谎称:马剑飞在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抓获,20万元被没收。之后,马剑飞更换手机号码,携女友、表弟等在杭州尽情游玩、购物。
    4天后,马剑飞被警方抓获时,身上仅剩2.5万元、钻戒1枚。
  卷款潜逃
  当接到电话得知20万元被警方没收时,陈雄莺如五雷轰顶,腿脚发软。她清楚地知道,20万元公款如不能及时补上,不仅要砸掉自己的“饭碗”,更会有牢狱之灾。她干脆再次从自己保管的营业款中又偷偷截留了50万元,放入抽屉未入库。她的目的是想作两手打算:如能借到钱还上这20万,她便再作周旋;如不能借到钱她便溜之大吉。下班后,她多方筹钱欲归还20万元挪用款,未果。当晚11时,陈雄莺回到营业所取出截留的50万元公款,拿出其中的36.7万元还债后,携带余款逃往厦门,更换了手机并让网友出面租房居住。入住租住房不到5天,她即被缉拿归案。
  在2005年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她与马剑飞进了同一个看守所。
  同被判刑
  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很快作出一审判决:陈雄莺利用担任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挪用20万元,进行赌博活动,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挪用公款50万元,并携款潜逃,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追缴全部赃款。马剑飞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案公诉人在法庭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交友不慎导致的犯罪案件,在认识马剑飞仅两个月的时间里,改变了她的人生轨道,教训十分深刻。